关于高毛子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的公告
时间:2017-12-19 10:34
来源:伊金霍洛旗国土资源局
高毛子不慎将位于乌兰木伦镇查干苏村丁家滩一处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丢失,批准用地面积250平方米,建、构筑物面积175平方米,用途为农牧民住宅,证号:伊金霍洛旗2013字第0240号,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金霍洛旗国土资源局档案室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我局将在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后补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