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广荣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的公告
时间:2017-12-19 10:31
来源: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呼广荣不慎将位于伊金霍洛旗阿镇阿四线南国文汽车3号楼2号商铺,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房屋所有权证号:伊房权证阿镇字第131011000910号,面积:182.2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伊国用150627003018009-0108号,面积93.3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我中心将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后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