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
时间:2014-07-07 15:48
来源:伊旗发改局
为进一步加大企业债券融资对棚户区改造建设的支持力度,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多方面强化了对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支持,提出将扩大企业债券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的规模。除中央、地方财政资金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较多、资金缺口较大,且地方政府性债务率较低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其承担棚户区改造的城投类公司年度发债规模指标。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的,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对于具有稳定偿债资金来源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将按照融资—投资建设—回收资金封闭运行的模式,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试点。项目收益债券不占用地方政府所属投融资平台公司年度发债指标。继续扩大与开发银行和其它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的棚户区改造“债贷组合”范围,扩大发债规模和力度,支持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债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凡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地方城投类企业发债可不再实行分摊还本的强制性债券方案设计,企业可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回收的具体情况设计债券发行方案,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该政策的出台对推动我市企业债券的发行具有重要意义。